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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

自由择业:遵守国家劳动法,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下雇佣员工,并与每位员工签订用员工母语制定的《劳动合同》,不得雇佣被强迫劳工、抵押或用契约束缚的劳工和监狱劳工;禁止对员工进出入公司工作场所及在工作场所内自由行动设立不合理限制;不得强制要求加班;员工应有权自由签订和终止其劳动合同;不得扣押员工的身份证件原件;不得向员工收取不合理的押金。

不使用童工,保护未成年工:公司禁止在生产的任何阶段使用童工,如果发现使用任何未成年工,则应促成、支持或制定未成年工保护政策和方案;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可能危及健康或安全的工作,包括夜班和加班。无论在工作场所内外,公司不得将儿童或未成年工置于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发展不安全或危险的环境中。

工作时间:应遵守政府关于工作时间和控制加班的规定;在非紧急或异常情况下,原则上应满足RBA COC要求的员工每周最多工作60小时,每7天休息1天的规定。

工资和福利:支付给员工的薪资应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国家劳动法要求支付加班费,及时准确支付薪资,不以克扣工资作为纪律惩处的手段;按规定提供假期、休假和法定节假日。

人道待遇:不得对员工实施性骚扰、性虐待、体罚、肉体胁迫、语言侮辱等非人道待遇。

不歧视& 多元性& 包容性: 公司承诺全体员工不受骚扰及非法歧视。尊重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在招聘和雇佣过程(如工资、晋升、奖励和培训机会等)中,将基于员工个人的业绩、资质和能力等决定他们是否适合这个角色,不会因种族或民族、肤色、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服军役状况、性取向、性别认同和性别表现、怀孕、国籍、残疾、政治面貌、社团成员身份、受保护的遗传信息或婚姻状况而受到歧视。除适用的法律法规有相关要求或出于工作场所安全考虑之外,公司不得强迫员工进行验孕或可能带有歧视性目的的体检或医学检查。

结社自由:公司尊重所有员工自由结社、加入工会、集体谈判和参与和平集会的权利,并尊重员工不参加此类活动的权利;员工及员工代表能参与和协商有关工作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实践,无需担心歧视、报复、威胁或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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